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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港市暑期實習信息
宣布于:2014-04-29 15:03:21   |   来源:研究生院   |   作者:admin   |   浏览次数:6404
 

張家港市2014“985”等著名高校研究生暑期社會實踐活動事情部署

一、項目發布

(一)時間

421520

(二)要求

1.由學校就業指導中心、團委或研究生院以網絡發布、組織宣講會等形式進行宣傳發動;

2. 根據項目具體要求組織研究生開展報名事情。

二、團隊征集

(一)時間

 521620

(二)要求

1. 實踐團隊中博士研究生、研二學生要占有一定比例(具體根據實際確定);

2. 研究生的專業必須與項目需求一致;

3. 堅持院校統一組團,由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團委或研究生院(重點項目張家港市人才中心、用人單位參與)對報名人員進行面試選拔,根據分配名額按11.5的比例开端確定團隊人員名單;

4. 將初選人員信息彙總發至張家港市人才中心,交由用人單位選擇,最終確定參加實踐人選,並反饋至有關院校;

三、准備事情

(一)時間

623712

(二)部署

1.實踐團員與參與實踐項目的用人單位進行溝通,進一步了解實踐項目情況,做好相關准備事情;

2.確定各高校實踐團隊隊長、副隊長人選,制作實踐手冊,強調組織紀律,將團員名單彙總成冊發至張家港市人才中心;

3.設計各高校實踐團隊隊旗、文化衫,經張家港市人才中心審核後制作;

4.訂票,明確各團隊出發及抵達日期並见告張家港市人才中心。

四、社會實踐

(一)時間

714817

(二)有關事項

1. 不組織接送站,請各團隊在規定時間內自行到指定地點報到,返程自行訂票並解決前往車站交通;

2. 請各團員嚴格遵守用人單位事情時間及規章制度,服從用人單位統一治理;

3. 團員休息日外出,須向用人單位及張家港市人才中心請假;

4. 實踐期間,各團員需制作“我與張家港”爲主題的實踐感悟電子文檔1-2份(含照片、文字等,體裁不限),由各團隊隊長收齊後統一交張家港市人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