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進一步推動學校“實踐育人”事情,提高研究生參與社會實踐活動的積極性,對在社會實踐活動中取得突出成績的個人進行表彰,根據《關于印發<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優秀社會實踐”獎評選治理辦法>的通知》(校研〔2019〕374號)規定,學校開展2019年度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優秀社會實踐”獎評選事情,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評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學兼優;
2.申請人在評選年度內(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期間)參與扶貧、支教、志願者、公益實踐、社會調研、理論宣講、企業實踐、國際組織實習等社會實踐活動中有突出表現,取得較大的社會影響,形成的實踐論文、調查報告或其他形式的實踐结果具有較高的專業水平;
3.申请人应遵守学校相关規章制度,相关研究生社会实践运动须在研究生院事前存案,实践历程中未泛起违法违纪行为,圆满完成社会实践总结事情。
二、評選原則和依據
遵循“公正、公正、公開”的原則開展評選。
評選時應注重弘揚社會主義焦点價值觀,主要從社會實踐活動的结果體現、社會效益、模範引領等方面進行考量,體現研究生服務社會需求,彰顯研究生責任擔當。
三、評選法式
1.學生申請。切合條件的研究生于2019年12月2日下午16:00前,准備好申請质料,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
* 學生申請质料:
1)電子檔:《2019年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優秀社會實踐”獎申請表》,《2019年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優秀社會實踐”獎申请人信息挂号表》;
2)紙質檔:《2019年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優秀社會實踐”獎申請表》、相關證明质料複印件。
2.學院初評推薦。學院對切合要求的申請质料進行初評,審核质料的真實性,擇優擬定推薦名單,並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後,于2019年12月9日下午16:00前,將推薦质料彙總提交至研究生就業辦公室(電子檔提交至yjsjob@designgu.com)。
* 學院彙總提交质料:
1)電子檔:《2019年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優秀社會實踐”獎申請表》、《2019年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優秀社會實踐”獎學院推薦情況彙總表》。
2)紙質檔:《2019年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優秀社會實踐”獎學院推薦情況彙總表》、《2019年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優秀社會實踐”獎申請表》及证明质料复印件(需与《申請表》一起装订)。
3.學校評審。學校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如有需要可另組織現場答辯,評審結果在學校公示3天。
4.擬獲獎名單公示無異議後,發文宣布。
四、評選名額與獎勵方式
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優秀社會實踐”獎每年评选不凌驾20人。
學校向獲獎者頒發“研究生‘優秀社會實踐’獎”榮譽證書,授予“優秀研究生”稱號。
五、其他
1.各學院應積極引導研究生參與社會實踐,認真組織申報、評選推薦。
2.申請人提交的各項信息和质料應切合參評要求,且真實、准確、規範,弄虛作假者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附件1:2019年度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優秀社會實踐”獎申请表
附件2:2019年度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優秀社會實踐”獎申请人信息挂号表
附件3:2019年度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優秀社會實踐”獎学院推荐情况汇总表
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院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