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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辦理研究生畢業證明書、學位證明書的規定
宣布于::2019-06-20 11:08:38   |   作者:研究生院   |   浏览次数:16852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我校畢業研究生若發生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遺失等情況,可申請辦理畢業證明書、學位證明書,證明書內容與版式與現行證書的內容和版式基本一致。具體要求如下。

一、申請质料

詳見《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畢業證明書、學位證明書辦理申請表》(見附件)。

二、申請方式

申請人(署理人)提交或順豐快遞寄付(勿用順豐同城急送)郵寄申請质料至相關科室;辦理畢業證明書須按申請表說明發送電子照片。

三、辦理時限

現場辦理當日可取,郵寄辦理5個事情日內完成。

四、領取方式

申請人(署理人)憑有效證件自取,或按預留地址順豐快遞到付寄回。

五、聯系方式

注意:若同時辦理畢業證明書和學位證明書,郵寄申請质料時,2套质料一并寄送至研究生院教學治理办公室即可,无需划分寄送2個科室。

1.辦理畢業證明書

联系人:研究生院教學治理办公室

地 址:成都市高新西區西源大道2006號電子科技大學主樓B2-418

電 話:028-61830155/61835583

郵 箱:gr_teaching@designgu.com

2.辦理學位證明書

联系人:研究生院學位治理办公室

地 址:成都市高新西區西源大道2006號電子科技大學主樓B2-417A

電 話:028-61830142

郵 箱:xwb@designgu.com

附件: 研究生畢業證明書、學位證明書辦理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