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回國一周內向研究生院提交回國報到质料,經審核後變更學籍狀態,辦理恢複國家助學金發放等手續。若爲研究生黨員,應向學院黨委提交《電子科技大學黨員出國保留恢複黨籍審批表》辦理黨籍恢複。
(1)提交回國報到质料:研究生證複印件、《出國(境)留學研究生回國總結報告》、護照或簽證複印件(有個人信息和收支境日期)。
(2)公開舉行一場學術報告、講座、經驗分享會等形式的交流。
特別說明:1、收支境日期將是核發國家助學金的關鍵依據,請務必提供。可以是收支境時在護照上蓋的戳、或者在收支境治理局(網站)打印的收支境記錄。
2、紙質版质料提交至清水河校區主樓B2-415,電子版质料發送至gr_glk@designg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