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電子科技大學國際交流與相助處網站下載《電子科技大學學生長期留學派出審批表》並填寫相關內容;
(2)若爲研究生黨員,應提交《電子科技大學黨員出國保留恢複黨籍審批表》,報學院黨委(黨總支)辦理保留黨籍審批備案;
(3)導師、學院簽署意見(手寫簽字,不能蓋簽名章),黨員需要蓋黨支部的章(手寫簽字、蓋學院公章、日期);
(3)到研究生院辦理審批手續(電腦上登記、簽字、返回最終審批表複印件),地點:清水河校區主樓B2-415
(4)到國際處辦理審批手續,地點:清水河校區主樓B3-204A
提醒:1、请务必在正式出国(境)前两周办完“派出审批”手续,以免對學業、財務報銷等造成影響。
2、出国(境)前未治理派出审批手续者,回国后一律不予补办,造成的损失由派出者自行肩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