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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16年12月畢業研究生領取畢業證學位證的通知
宣布于:2016-12-26 09:14:32   |   作者:[研究生院] 學生治理科   |   浏览次数:12103

列位同學:

     博士研究生、委培及定向的碩士研究生的畢業證和學位證由研究生院發放,證書外殼由學院提前發放。

     博士生、委培及定向碩士證書領取地點:清水河校區主樓B2-410B房間,領取時間:12月30日(上午9點-12點,下午2點-5點),其余領取時間爲12月30日以後的每周星期二(僅限事情日)下午。所有畢業研究生須在GMS系統完成畢業離校手續。
     現就領取博士研究生、委培及定向的碩士研究生的畢業證和學位證有關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一、博士

 1、自籌博士生在完成GMS系統畢業離校手續後持有效證件領取博士畢業證。如委托他人代領,還需准備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委托書(委托人與被委托人簽字捺印,可參考附件)。

 2、委培、定向博士生在GMS系統完成畢業離校手續後,到主樓B2-410B登記信息,我們將會通過機要的方式將證書郵寄到委培或定向單位(委培、定向單位在成都市的研究生不郵寄,需自己領取);若本人領取,需提交委培或定向單位人事部門同意本人領取博士畢業證和學位證的證明。

3、委培單位爲電子科技大學的博士在GMS系統完成畢業離校手續後,需額外提交人力資源部同意領取博士畢業證、學位證的證明。

4、博士學位證公示滿1個月後領取,領取時間地點請及時關注研究生院網上通知。領取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

 二、碩士

1、全日制定向或委培碩士領取證書請參照博士領取規定。

2、自籌碩士、MBA及MPA的證書由各學院發放,學生辦理完GMS系統畢業離校手續后,方能在學院領取證書。

3、工程碩士的學位證由各學院發放,學生辦理完GMS系統畢業離校手續后,方能在學院領取證書。

 

    特此通知。
   
   点击下载:代領委托書(模板)

  電子科大研究生院

        2016.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