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單位: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研究生擔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學生輔導員事情的意見》(教研[2014]6號)文件要求,爲加強研究生的培養事情,提升研究生的綜合素質,凭据“培養功效爲主、其他功效爲輔”的原則,我校積極開展“三助”崗位建設。
根據人力資源部审定的各單位治理人員的數量,凭据一定的系數進行助管崗位設置。凭据校內各單位的性質,將助管崗位設置分爲學院、機關部門及學生事務三類。加大對學院事情的支持力度,助管崗位向學院傾斜(學院:機關=2:1)。助管崗位每年审定一次,聘期以學期爲單位。
一、設崗要求:各單位應通過助管事情加強研究生綜合能力鍛煉。在發揮助困作用的同時,重視助管事情對研究生協調、溝通能力和責任意識的鍛煉。積極探索將培養研究生綜合素質納入助管事情範疇,增強助管事情與專業學習的相關性,支持研究生助管研究型的開展事情,爲研究生提供提出問題、分析問題息争決問題的全面能力訓練。
二、聘任要求:助管崗位的招聘事情應凭据公正、開放、競爭和擇優的原則進行聘任,崗位職責、選聘標准、選聘法式、聘任結果、考核方式等信息應公開發布。
三、指導與培訓:各設崗單位應建设完善指導與培訓體系,設立助管崗位的學院或部門應承擔對研究生助管的指導職責,部署有經驗的治理人員對研究生助管進行指導,合理部署差异研究生助管的事情內容,加強科學要领指導和實踐溝通能力培養。
四、事情部署: 第一階段:2月28日前各單位提出設崗申請;
第二階段:3月3日前研究生院審核並發布崗位需求;
第三階段:3月8日前學生提出應聘申請;
第四階段:3月10日前研究生院將應聘名單反饋至各單位;
第五階段:3月14日前各單位將錄用結果報送研究生院;
第六階段:3月15日研究生院對錄用名單進行公示;
五、注意事項:請凭据時間節點反饋數據,否則視同放棄申請
附件1:研究生助管治理流程
附件2:研究生助管崗位申報表
附件3:研究生助管崗位申報彙總表
附件4:研究生助管申請表
附件5:研究生助管月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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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