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單位: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研究生擔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學生輔導員事情的意見》(教研[2014]6號)文件要求,爲加強研究生的培養事情,提升研究生的綜合素質,凭据“培養功效爲主、其他功效爲輔”的原則,我校積極開展“三助”崗位建設,現將研究生助管崗位申報及招聘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 崗位要求
爲增強助管事情與專業學習的相關性,積極探索將研究生綜合素質培養納入助管事情範疇,支持研究生助管研究型的開展事情,現將助管崗位分爲行政事務助管、專項研究助管及學生事務助管三類。
行政事務助管:根據各單位治理人員的數量,凭据一定的系數進行設崗。重視助管事情對研究生協調、溝通能力和責任意識的鍛煉。
專項研究助管:主要面向機關部門設崗,參與各類專項研究事情,支持以團隊相助開展事情。
學生事務助管:主要面向學院設崗,參與各項學生事務事情,注重對協調、溝通能力和責任意識的鍛煉。
專項研究助管及學生事務助管按需設崗,不做牢固事情時間要求。
二、聘任要求:助管崗位的招聘事情應凭据公正、開放、競爭和擇優的原則進行聘任,崗位職責、選聘標准、選聘法式、聘任結果、考核方式等信息應公開發布。
三、指導與培訓:各設崗單位應建设完善指導與培訓體系,設立助管崗位的學院或部門應承擔對研究生助管的指導職責,部署有經驗的治理人員對研究生助管進行指導。
四、事情部署:
专项研究助管及學生事務助管:
第一階段:9月6日前各單位提出設崗申請;
第二阶段:9月8日前研究生院审核并宣布岗位需求;
第三階段:9月12日前學生提出應聘申請;
第四階段:9月14日前研究生院將應聘名單反饋至各單位;
第五階段:9月16日前各單位將錄用結果報送研究生院;
第六階段:9月17日研究生院對錄用名單進行公示。
行政事務助管:
第一階段:9月6日前各單位提出招聘需求;
第二階段:9月8日前研究生院審核並發布招聘信息;
第一階段:9月12日前學生提出應聘申請;
第二階段:9月14日前研究生院將應聘名單反饋至各單位;
第三階段:9月16日前各單位將錄用結果報送研究生院;
第四階段:9月17日研究生院對錄用名單進行公示。
五、考核方式:專項研究助管及學生事務助管可以研究事情進展報告、項目結題報告等多種形式進行考核(可按月考核或在事情結束後一次性考核)。
六、注意事項:請凭据時間節點反饋數據,否則視同放棄申請。
附件1:研究生助管治理流程
附件2:研究生助管崗位申報表
附件3:研究生助管申請表
附件
研究生院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