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3年度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科技創新先進個人(集體)”獎評選的通知
校內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爲表彰在科學研究、科研结果轉化及創新創業活動中表現突出、取得重大突破、做出突出貢獻的研究生個人或研究生團隊,根據《關于印發<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科技創新先進個人(集體)”獎評選治理辦法>的通知》校研〔2019〕373號)規定,學校開展2023年度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科技創新先進個人(集體)”獎評選事情,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一)基本條件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學兼優。
(二)申請者還應具有下列申報條件之一
1.申請者參研在2023年度內完成結題驗收的國家級、省部級科研項目,排名前五;
2.申請集體成員均參研在2023年度內完成結題驗收的國家級、省部級科研項目,且成員之一排名前五;
3.申請人在2023年度內以结果、專利等知識産權參與創立企業,占股不低于10%,或企業年銷售收入不低于1000萬元。
二、評選原則和依據
遵循“公正、公正、公開”原則開展評選事情。
評選時應注重弘揚科技創新、樹立創新創業榜樣,主要從科技創新、社會影響、社會貢獻、模範榜樣等方面進行考量,體現其科研事情量和社會貢獻。
三、評選法式
1.學生申請。切合條件的研究生于2024年4月19日下午16:00前,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並提交申請质料(電子檔和紙質檔各一份,電子檔單個文件不超過20M)。
學生提交质料如下:
1)《附件1: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科技創新先進個人(集體)”申報書》。
2)《附件2: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科技創新先進個人(集體)”申報信息登記表》。
3)相關證明质料複印件(如立項書成員名單)(電子版需要彙總成一份PDF文件)。
2.學院初評推薦。學院于2024年4月22日前對切合要求的申請质料進行初評,審核质料的真實性,擇優擬定推薦名單,並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後,于2024年4月25日上午12:00前,將推薦质料彙總提交至研究生就業辦公室(電子檔和紙質檔各一份,電子檔提交金數據:https://jinshuju.net/f/M3WuKS)。
學院彙總提交质料如下:
1)《附件1: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科技創新先進個人(集體)”申報書》。
2)《附件3: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科技創新先進個人(集體)”學院推薦情況彙總表》。
3)證明质料複印件(紙質檔的每份複印件需要與對應的《附件1》一起裝訂)。
3.學校評審。學校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如有需要可另組織現場答辯,並將評審結果在學校公示3天。
4.擬獲獎名單公示無異議後,發文宣布。
四、評選名額與獎勵方式
研究生“科技創新先進個人(集體)”每年評選不超過10個。
學校向獲獎者頒發“研究生‘科技創新先進個人(集體)’獎”榮譽證書,授予“優秀研究生”稱號,獎勵每個獲獎個人(集體)2000元。
五、其他
1.各學院應積極引導研究生參與科技創新,認真組織申報、評選推薦。
2.申請人提交的各項信息和质料應切合參評要求,且真實、准確、規範,弄虛作假者取消評選資格。
附件1: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科技創新先進個人(集體)”申報書
附件2: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科技創新先進個人(集體)”申報信息登記表
附件3: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科技創新先進個人(集體)”學院推薦情況彙總表
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院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