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为进一步增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隊伍建設,增强导师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凭据《電子科技大學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措施》的划定,学校开展2025年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評選事情,現將具體部署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及條件
我校在編在崗的研究生指導教師,切合《電子科技大學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評選辦法》(附件1)中規定的條件,且2021年以來未出現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請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
1.本人或所指導的研究生存在學術不端行爲的;
2.所指導的研究生的學位論文在國家或省級學位論文抽檢中被認定爲“存在問題學位論文”的;
3.有其他違規違紀不適宜參加評選的。
二、評選法式
1.個人申請
4月10日前,切合申請條件的導師,填寫《電子科技大學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申請表》(附件2),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證明质料。
2.單位推薦
4月25日前,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根據推薦名額和相關要求確定擬推薦人選,經各單位黨委(黨總支)審核,黨政聯席會審議通過,公示5個事情日,公示無異議後報送研究生院。(附件2紙質版+電子版,附件3電子版)
3.專家評審
研究生院对各單位推薦人选的申报质料进行复核,并组织不少于9人的校級專家組評審。對獲得同意票數達到評審專家數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候選人,按同意票數由高到低排序進行推薦。推薦名單公示5個事情日,公示無異議後提交校長辦公會。
4.審定宣布
校長辦公會對校級專家組評審推薦的優秀研究生導師名單進行審議,通過後發文宣布。
三、評選要求
優秀研究生導師的評選遵循“師德爲先、突出實績、科學公正、甯缺毋濫”的原則,各單位應嚴格凭据《電子科技大學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評選辦法》規定的評選條件和要求擇優推薦、綜合考察,認真開展推薦事情。
附件:
研究生院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