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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課程轉學分辦理流程及基本要求
宣布于:2019-06-05 13:35:27   |   作者:[研究生院] 教學治理办公室   |   浏览次数:42122

一、基本要求

1、碩博連讀轉學分

根據當年博士研究生培養方案相關要求,碩博連讀研究生新生于碩士期間在我校已修的研究生課程成績,可于成績有效期內轉爲博士相關課程成績,具體規定如下:

1) 需在博士生入學的學期進行辦理。

2) 转学分课程数不凌驾2門。

3) 转学分课程应满足博士培养方案相关要求;硕士课程类别须与博士培養方案中課程類別一致。

4) 如转学分课程名称发生变化的,可申请转换为新课程名称结果,以學院认定结果为准。不能认定的无法转换。

2、高年級本科生選修研究生課程轉學分

經學院推薦的高年級優秀本科生可選修研究生課程,本科生修研究生課程,課程考核及格後,可自主申請將所需課程成績與學分轉換到研究生相關課程成績。具體規定如下:

1) 需在研究生入學的學期進行辦理。

2) 转学分课程应满足硕士培养方案相关要求;课程类别需与硕士/博士培養方案中課程類別一致。

3) 如转学分课程名称发生变化的,可申请转换为新课程名称结果,以學院认定结果为准。不能认定的无法转换。

3、暑期學校課程轉學分

參加國(境)內外高校研究生暑期學校等課程培訓的,具體規定如下:

1) 凭暑期学校结业证、转学分申请表治理。

2) 课程类别只能转换为其他选修课。

二、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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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辦理時間

1、研究生提交申請至學院:秋季學期開學第2周周三17:00

     2、學院審核並彙總後提交至研究生院:秋季學期開學第3周周一17:00

     附件: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轉學分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