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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25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校內選拔事情的通知
宣布于:2025-01-20 09:11:07   |   作者:[研究生院] 研究生治理办公室   |   浏览次数:6083

爲做好我校2025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校內選拔事情,以便研究生同學提前做好該項目的申請准備事情,現根據國家留學基金治理委員會《2025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指南》,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派計劃

1.選派類別

2025年本项目選派類別包罗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兩類。

2.留學期限

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的留學期限一般为36-48個月(具體以擬留學院校或單位學制爲准),資助期限不超過48個月。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的留學期限、资助期限为6-24個月。

3.選派專業領域

支持各學科領域圍繞國家戰略選派,重點資助應用基礎研究、國家重大科技項目、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創新等領域。

4.留學單位

重點支持留學人員前往教育、科技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實驗室等機構(不含港、澳、台)。重点支持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依托海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相助项目/協議赴國外學習。

5.資助內容

國家留學基金爲留學人員提供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的國家公派留學人員獎學金。國家公派留學人員獎學金是指用于資助留學人員在外學習期間的基本學習生活費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費、注冊費、醫療保險費、書籍資料費、板凳費、簽證延長費等。獎學金資助標准及方式凭据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本項目不提供學費資助。

2025年申请人仅可通过 “所在单元或小我私家相助渠道”申请,即申请人利用所在单元现有国际相助渠道或小我私家自行对外联系渠道落实外洋留學單位。中外相助渠道不再纳入高水平渠道申请。

二、申請條件

1.基本條件

①具有中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擁護中國共産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質,學風誠信,品學兼優,身心康健,無違法違紀記錄,有學成回國爲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②身心康健,具備紮實的專業基礎,較強的學習、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綜合素質良好,學習成績優異,事情業績突出,具有較強的發展潛力。

③外语水平切合外洋留學單位语言要求且同时到达CSC本項目派出標准,一般應切合以下條件之一:

A.外語專業本科(含)以上畢業(專業語種應與留學目的國使用語種一致)。

B.近十年內曾在同一語種國家留學一學年(8-12個月)或連續事情一年(含)以上。

C.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並達到及格標准。

D.參加雅思(學術類)、托福、德、法、意、西、日、韓語水平考試,成績達到以下標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語達到歐洲統一語言參考框架(CECRL)的B2級,日語達到二級(N2),韓語達到TOPIK4級。

E.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培训部加入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F.加入由外洋拟留學單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到达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到达外洋拟留學單位入学语言要求的(包罗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須提交成績單及外方出具的認可該語言考試的證明。

④申請時年齡不超過35歲(198911日以後出生);

⑤申請通過留學基金委與國外有關教育、科研機構相助派出項目者,還需滿足相助項目要求的其他條件;

⑥暫不受理以下人員的申請:

A、 已获得外洋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B、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尚在有效期内;

C、 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國留學项目尚未宣布录取结果;

D、4.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國留學资助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治理委员会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2年。;

E、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F、 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G、 已取得外洋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2.申請類別及要求

①申请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

申请学生应为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罗应届硕士结业生)、应届本科结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结果,应届本科结业生应到达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學單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外洋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②申请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

A.申請學生應是我校全日制優秀在讀博士研究生(不含委培或定向),年齡不超過35周歲。

B. 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學單位或外洋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海内外导师配合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原則上國家留學基金委最多可新資助2名本項目同一留學身份人員在國外同一導師指導下學習。不支持國內外爲同一導師人員的申請。

C.申請時已具備一定的研究结果,具備較強的發展潛力,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低年級博士生

D.鼓勵博士生出國聯合培養,优先推荐留學期限为1年以上的博士生

E.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聯合培養博士生項目對博士生培養質量提高較爲明顯的學院或導師指導的博士生

三、2025年公派研究生項目推選事情進度部署

遵循“公開、公正、公正”原則,接纳“個人申請、學院考察排序、學校審核推薦、留學基金委擇優錄取”方式開展推選事情。

1. 学院推荐阶段:202533日前

申請人凭据各學院要求提交质料至學院,學院組織審核推薦。學院應在202533日下午16點前將申請质料、學院推薦結果報送研究生院。申請人及學院報送质料要求請見《附件4.校內評審階段需提交质料說明》。

注意:申請人提交的外方邀請函和錄取通知書必須是邀請方手簽的原件或其傳真件的複印件;對于攻讀博士學位的申請人,如外方獎學金審批手續在质料提交截止日前暫無法提供,也須請外方提供有關該方面的意向性OFFER

2. 学校评审阶段:202535日至202539

學校將對學院報送的质料進行審核,並確定上報國家留學基金委的推薦名單。  

3. 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提交阶段: 2025310日至2025317

經學校確定推薦上報的學生需在網上填寫國家留學基金申請表(申請頁面:http://apply.csc.edu.cn)並提交其它書面申報质料(詳見《附件5.通過校內評審者需提交质料說明》)至學院外事秘書處。

4. 推荐公牍、申报质料上报阶段:2025318日至2025331

國際相助與交流處將審核通過校內評審人員的電子檔申請质料,提交國家留學基金委申報系統,並上報我校正式推薦公牍及推薦人選名單至國家留學基金委。

5.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專家評審階段:20254月至20255月,錄取結果將在5月底之前宣布,申請人可登錄國家公派留學治理信息平台查詢錄取結果。


项目咨询: 研究生院 王老师  61830148 清水河校区 主楼 B2-415
                           
国际相助与交流处 李老师 61830649 清水河校区 主楼 B3-20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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