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做好我校2020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校內選拔事情,根據國家留學基金治理委員會《2020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選派辦法》,現發布啓動通知,有關事項要求如下:
一、選派計劃
1.選派類別
2020年申请批次为一批,選派類別包罗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和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两类,其中全国选派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2500人、选派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8500人。
2.留學期限
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的留學期限一般为36-48個月(具體以擬留學院校或單位學制爲准),資助期限不超過48個月。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的留學期限、资助期限为6-24個月。
3.選派專業領域
支持各學科領域圍繞國家戰略選派,重點資助應用基礎研究、國家重大科技項目、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創新等領域。
4.留學單位
重點支持留學人員前往教育、科技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實驗室等機構(不含港、澳、台)。重点支持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依托海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相助项目/協議赴國外學習。赴俄罗斯、乌克兰地域留學單位的,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推荐。
5.資助內容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归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罗: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費、電話費、書籍資料費、醫療保險費、交際費、一次性安置費、簽證延長費、零用費、手續費和學術活動補助費等。獎學金資助標准及方式凭据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申请人可通过差异渠道派出:一是“所在单元或小我私家相助渠道”,即申请人利用所在单元现有国际相助渠道或小我私家自行对外联系渠道落实外洋留學單位;二是“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相助渠道”,即申请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外洋院校或机构签署的相助协议派出(申请人按要求自行联系外洋单元,并获得外方同意)。
對通過“所在單位或個人相助渠道”赴國外高校或科研院所攻讀博士學位人員,不提供學費資助。
二、申請條件
1.基本條件
①具有中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擁護中國共産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質,學風誠信,品學兼優,身心康健,無違法違紀記錄,有學成回國爲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②身心康健,具備紮實的專業基礎,較強的學習、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綜合素質良好,學習成績優異,事情業績突出,具有較強的發展潛力。
③外语水平切合外洋留學單位语言要求且同时到达CSC本項目派出標准,一般應切合以下條件之一:
A.外語專業本科(含)以上畢業(專業語種應與留學目的國使用語種一致)。
B.近十年內曾在同一語種國家留學一學年(8-12個月)或連續事情一年(含)以上。
C.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並達到及格標准。
D.參加雅思(學術類)、托福、德、法、意、西、日、韓語水平考試,成績達到以下標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語達到歐洲統一語言參考框架(CECRL)的B2級,日語達到二級(N2),韓語達到TOPIK4級。
E.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培训部加入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F.通过外洋拟留學單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到达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G. 申请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外洋有关教育、科研机构相助奖学金派出者,还需满足相助奖学金要求的其他条件。
④申請時年齡不超過35歲(1984年1月1日以後出生);
⑤申請通過留學基金委與國外有關教育、科研機構相助派出項目者,還需滿足相助項目要求的其他條件;
⑥暫不受理以下人員的申請:
A、 已获得外洋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B、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尚在有效期内;
C、 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國留學项目尚未宣布录取结果;
D、 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內,或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准放棄且時間在2年以內;
E、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
F、 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G、 已取得外洋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2.申請類別及要求
①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
申请学生应为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罗应届硕士结业生)、应届本科结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结果,应届本科结业生应到达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學單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外洋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②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
A.申請學生應是我校全日制優秀在讀博士研究生(不含委培或定向),年齡不超過35周歲。
B. 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學單位或外洋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海内外导师配合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原則上國家留學基金委最多可新資助2名本項目同一留學身份人員在國外同一導師指導下學習。不支持國內外爲同一導師人員的申請。
C.申請時已具備一定的研究结果,具備較強的發展潛力,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低年級博士生。
D.鼓勵博士生出國聯合培養,优先推荐留學期限为1年以上的博士生。
E.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聯合培養博士生項目對博士生培養質量提高較爲明顯的學院或導師指導的博士生。
三、2020年公派研究生項目推選事情進度部署
遵循“公開、公正、公正”原則,接纳“個人申請、學院考察排序、學校審核推薦、留學基金委擇優錄取”方式開展推選事情。
1. 学院推荐阶段:2020年3月4日前
申請人凭据各學院要求提交质料至學院,學院組織審核推薦。學院應在2019年3月4日下午16點前將申請质料、學院推薦結果報送研究生院,同時學院提交附件7.校內專家評審意見。申請人及學院報送质料要求請見《附件4.校內評審階段需提交质料說明》。
注意:申請人提交的外方邀請函和錄取通知書必須是邀請方手簽的原件或其傳真件的複印件;對于攻讀博士學位的申請人,如外方獎學金審批手續在质料提交截止日前暫無法提供,也須請外方提供有關該方面的意向性OFFER。
2. 学校评审阶段:2020年3月5日至2020年3月19日
学校相关部门将组织评审专家凭据申请人专业基础、学习结果、现有学术结果、申请人校内导师推荐人数、申请外方院校、外方导师情况、申请专业、申请人所在年级等因素对申请人提交质料进行评审,并确定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推荐名单。
3. 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提交阶段: 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3月30日
經學校確定推薦上報的學生需在網上填寫國家留學基金申請表(申請頁面:http://apply.csc.edu.cn)並提交其它書面申報质料(詳見《附件5.通過校內評審者需提交质料說明》)至學院外事秘書處。
4. 推荐公牍、申报质料上报阶段:2020年3月31日至2019年4月12日
由國際相助與交流處將通過校內評審人員的電子檔申請质料提交至國家留學基金委申報系統,並上報我校正式推薦公牍及推薦人選名單至國家留學基金委。
5.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專家評審階段: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5月30日,錄取結果將在5月底之前宣布,申請人可登錄國家公派留學治理信息平台查詢錄取結果。
项目咨询: 研究生院 贾超 61830040 清水河校区 主楼 B2-415
國際相助與交流處 李扬 61830602 清水河校区 主楼 B3-204A
國際相助與交流處
研究生院
2020年1月6日
附件清單:
附件1.電子科技大學“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申請表
附件2.2020年申請國家公派研究生聯合培養候選人信息彙總表
附件3.電子科技大學公派研究生信息登記表
附件4.校內評審階段需提交质料說明
附件5.通過校內評審者需提交质料說明
附件6.電子科技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候選人資格證明
附件7.校內專家評審意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