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系我們 | 治理入口
工程博士研究生研究结果的要求
宣布于:2024-09-18 14:55:47   |   作者:[研究生院] 学位办公室   |   浏览次数:4786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關于轉發<工程类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养模式革新方案>及說明的通知》(學位辦〔201815號)的要求,爲培養在相關工程領域掌握堅實寬廣的理論基礎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具備解決複雜工程技術問題、進行工程技術創新、組織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事情等能力,具有高度社會責任感的高層次工程技術人才,經第九屆校學位評定委員會第十次全體會議審議決定,對工程博士研究生在申請博士學位論文答辯時取得的研究结果作如下要求.須同時滿足以下學術结果和工程结果的相關要求。

一、學術结果

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 以第一作者、電子科技大學爲第一署名單位發表(或已錄用)與工程博士學位論文緊密相關的SCI收錄的期刊論文1篇。

2. 以第一作者、電子科技大學爲第一署名單位發表(或已錄用)與工程博士學位論文緊密相關的EI收錄的期刊論文2篇。

二、工程结果

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且電子科技大學爲工程结果的完成單位之一:

1. 取得與工程博士學位論文相關的國家級或省部級科技獎勵,其中國家級科技结果獎須是有獲獎證書的獲獎人;省部級科技结果獎須是一等獎排名前5名、二等獎排名前3名的獲獎人。

2. 參與編寫與工程博士學位論文緊密相關的國際、國家及行業標准1件,其中,編寫國際或國家標准須是排名前3名的編寫人,編寫行業標准須是排名前2名的編寫人。

3. 以第一發明人身份獲得與工程博士學位論文緊密相關的授權發明專利2項,且至少有一項專利轉讓。

4. 作爲排名前3名的責任人,承擔(即立項通過)並完成(即驗收通過)至少1項與工程博士學位論文緊密相關的國家重大重點科研項目(含經費300萬及以上的子項目),並提供相應證明质料。

三、其他說明

1. 在通信、計算機等領域的A類國際學術會議上發表的論文,可視爲SCI收錄期刊論文。

2. 在電子科技學刊(Journal of Electron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上發表的論文,可替換1EI收錄期刊論文,但最多只能替換1篇。

3. Medline檢索的期刊論文視同EI檢索的論文。

4. 若導師爲論文第一作者,博士生爲第二作者(應爲執筆者),按1/2篇計算。

5. 對有N個配合第一作者的論文,按1/N篇計算。

6. 本要求所規定發表的論文,不包罗發表在增刊上和《不計入博士生發表論文要求的SCIEI收錄期刊》(見《博士研究生發表論文要求》的附件3)上的文章。

7. 國家重大重點科研項目見附件一。

8. 各學院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不低于上述標准的要求。

       9. 本要求從2018級工程博士研究生開始執行。

附件1:國家重大重點科研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