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有關導師及研究生: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治理委員會《2018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選派辦法》,我校2018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校內申報事情正式啓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派計劃
1.選派類別
2018年申请批次为一批,選派類別包罗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两类。
2.留學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學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學期限为6-24個月。
3.選派專業領域
选派事情将重点支持《国家中恒久人才生长计划纲要(2010—2020年)》、《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確定的重點支持學科、前沿技術、基礎研究、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以及其它國家戰略和重要行業發展急需領域(詳見國家留學網“國家留學基金重點資助學科專業領域”)。
选派事情结合学校重大科研项目、创新团队、创新基地宁静台、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及人才隊伍建設的需要,遵循“公開、公正、公正”原則,凭据“三個一流”的要求,接纳“個人申請、學院考察排序、學校審核推薦、留學基金委擇優錄取”方式進行。
4.留學單位
重點支持留學人員前往教育、科技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知名院校,或國際知名的科研院所、實驗室等機構 (不含港、澳、台) 。
5.資助內容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归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罗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等),资助尺度及方式凭据国家现行有关划定执行。对于赴外洋一流高校、一流专业从事国家急需学科领域、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领域学习的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国家留学基金可提供学费资助。 具体凭据《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学费资助措施(试行)》执行。
二、申請條件
1.基本條件
①具有中國國籍,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業務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具有學成回國爲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②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國際交流能力,综合素质好,学习结果优秀,具有较强的生长潜力;
③外语水平切合外洋留學單位的语言要求或到达以下条件之一:
A、外語專業本科(含)以上畢業(專業語種應與留學目的國使用的語種一致);
B、近十年內曾在同一語種國家留學一學年(8—12個月)或連續事情一年(含)以上;
C、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並達到及格標准;
D、參加雅思(學術類)、托福、德、法、意、西、日、韓語水平考試。成績達到以下標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語水平考試達到或相當于歐洲統一語言參考框架(CECRL)的B2級;日語水平達到二級(N2);韓語水平達到TOPIK4級;
E、曾在教育部指定的出國留學培训部加入相关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英語爲高級班,其他語種爲中級班);
F、通过外洋拟留學單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到达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④申請時年齡不超過35歲(1982年3月20日以後出生),身心康健;
⑤申請通過留學基金委與國外有關教育、科研機構相助派出項目者,還需滿足相助項目要求的其他條件;
⑥暫不受理以下人員的申請:
A、 已获得外洋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B、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尚在有效期内;
C、 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國留學项目尚未宣布录取结果;
D、 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內,或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准放棄且時間在2年以內;
E、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
F、 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G、 已取得外洋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2.申請類別及要求
①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
申請學生應爲我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在讀碩士生(含應屆碩士畢業生)、博士一年級學生。申請時應已獲得國外院校的入學通知書、免學費或獲得學費資助證明;
②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
申請學生原則上爲我校的全日制在讀博士研究生(不含委培),年齡不超過35歲(1982年3月20日以後出生)。
三、2018年公派研究生項目推選事情進度部署
1.學院推薦階段:2018年3月6日前
申請人提交质料至學院,學院組織審核推薦,並在2018年3月6日下午16點前將申請质料、學院推薦結果報送研究生院,同時學院提交《附件7.校內專家評審意見表》。申請人及學院報送质料要求請見《附件4.校內評審階段需提交质料說明》。
注意:申請人提交的外方邀請函和錄取通知書必須是邀請方手簽的原件或其傳真件的複印件;對于攻讀博士學位的申請人,如外方獎學金審批手續在质料提交截止日前暫無法提供,也須請外方提供有關該方面的意向性OFFER。
2. 學校評審階段:2018年3月7日至2018年3月19日
學校相關部門將組織評審專家根據申請人現有學術结果、申請人校內導師推薦人數、申請外方院校、外方導師情況、申請專業、申請人所在年級等因素對申請人提交质料進行評審,並確定上報國家留學基金委的推薦名單。
3. 國家留學基金委申請提交階段: 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3月30日
經學校確定推薦上報的學生需在網上填寫國家留學基金申請表(申請頁面:http://apply.csc.edu.cn)並提交其它書面申報质料(詳見《附件5.通過校內評審者需提交质料說明》)至學院外事秘書處。
4. 推薦公牍、申報质料上報階段:2018年3月31日至2018年4月12日
由國際相助與交流處將通過校內評審人員的電子檔申請质料提交至國家留學基金委申報系統,並上報我校正式推薦公牍及推薦人選名單至國家留學基金委。
项目咨询: 研究生院 汪一舟 61830148 清水河校区 主楼 B2-410B
国际相助与交流处 李扬 61830602 清水河校区 主楼 B3-204A
相關附件:
附件1.電子科技大學“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申请表
附件2.2018年申請國家公派研究生聯合培養候選人信息彙總表
附件3.電子科技大學公派研究生信息登記表
附件4.校內評審階段需提交质料說明
附件5.通過校內評審者需提交质料說明
附件6.電子科技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候選人資格證明
附件7.校內專家評審意見表
點擊下載:附件
研究生院、国际相助与交流处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