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營造良好的學術氛圍,激發博士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的創新能力,鼓勵博士生潛心研究,做出創新性结果,提高博士生的學術寫作水平,對博士生在申請學位論文答辯前以獨立第一作者身份、並以電子科技大學爲第一單位,取得反映本人博士學位論文事情的學術结果,作出如下要求:
一、期刊論文
1. 工學、理學學科博士生,應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在中科院分區表1區期刊上發表(或已錄用)論文1篇;
(2)在中科院分區表2區期刊上發表(或已錄用)論文2篇;
(3)在SCI、EI收錄期刊和本學院推選的國內焦点期刊(附件1)上發表(或已錄用)論文3篇,其中至少有1篇爲SCI期刊論文,或至少有2篇爲EI期刊論文;上述3篇期刊論文中至少有1篇是SCI或EI收錄的英文期刊論文。
2. 選擇上述“1”中的第(2)、(3)條時:
(1)在中國計算機學會(CCF)推薦的A類期刊和A類國際學術會議(Full Paper)上發表(或已錄用)的論文,可視爲中科院分區表2區期刊論文;在通信、計算機等領域的A類國際學術會議(附件2)上發表的論文,可視爲SCI期刊論文。
(2)取得與博士學位論文相關的國家或省部級科研獎(本人有證書),或以第一發明人身份並以電子科技大學名義獲得國家發明專利授權,可視爲在SCI收錄的中文期刊上發表論文1篇。獲獎和專利授權最多只能替換1篇期刊論文。
(3)在電子科技學刊(Journal of Electron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上發表的論文,可替換1篇EI收錄期刊論文,但最多只能替換1篇。
二、會議論文
博士生至少發表(或已錄用)1篇國際會議論文。發表的國際會議摘要,若博士生本人已參會交流,可視爲國際會議論文。
三、其他
1. 若導師爲論文第一作者,博士生爲第二作者(應爲執筆者),按1/2篇計算。
2. 對有N個配合第一作者的論文,按1/N篇計算。
3. 對國家公派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但電子科技大學爲非第一署名單位發表的學術論文,最多只能認定1篇。
4. 各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的有關要求及推選的國內焦点期刊凭据附件1執行;通信、計算機等領域A類國際學術會議凭据附件2執行。
5. Medline檢索的期刊論文視同EI檢索的論文。
6. 在未被SCI、EI、Medline收錄的期刊和部门被SCI和EI收錄的期刊(見附件3)以及增刊上发表的论文,不计入博士生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时要求的期刊論文。
7. 期刊分區以論文發表(或錄用)當年由中國科學院文獻情報中心宣布的SCI期刊分區表爲准,當年暫未宣布的,以前一年度宣布的爲准;期刊分區可選取大類分區和小類分區中的最高分區。SCI收錄的期刊源包罗SCI和SCIE(擴展版)收錄的期刊,SCI和EI收錄期刊以論文發表(或錄用)所在年度SCI和EI數據庫爲准。CCF推薦的A類期刊和A類國際學術會議以論文發表或錄用時,CCF最新宣布的目錄爲准。
8. 申請答辯時,學習年限未滿三年者,只計算已發表的論文。
9. 已錄用論文,須提交相關的版面費付款證明;如不需版面費,則須導師簽字說明。
10. 本要求解釋權歸研究生院。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