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列位同學請提前了解,合理部署規劃。學校每年6月底、12月底授位,若未趕上,在最長學習年限內則順延至下一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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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 流程 | 操作步驟 | 注意事項 |
1 | 提交答辯申請 |
登錄GMIS,填寫信息、上傳附件,提交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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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導師審核 | 操作路徑:GMIS→導師學位治理→博士答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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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學院審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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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學位辦複核 | 申請資格和相關质料複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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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論文送審 & 專家評閱 |
校內專家:2名,由學院部署 校外專家:3名,由學位辦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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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論文修改 |
完成論文修改後,上傳以下质料: 1. 修改版学位论文(无需再匿名) 2. 修改说明(无需签字扫描) |
上傳的修改版論文,修改之處盡量用紅色以示區別,並在“修改說明”中說明在論文第幾頁進行了修改,如“詳見論文30-31頁”。修改說明請按模板提交 |
7 | 論文修改審核 |
導師、學院分委會、學位辦依次審核。 导师操作路徑:GMIS→導師學位治理→博士答辯 |
學位辦一般2個事情日內審核。“學位辦審核論文修改”通過後,提交答辯质料(見下一步) |
8 |
【線下】 提交答辯质料 (可代辦) & 【線上】 學位辦終審 線上線下 同步進行 |
按順序整理以下质料,提交其中標紅的授位登記表(一)(二)、答辯資格審核表、學位論文至學位辦(可由他人代交)。其他质料,答辯後提交至學院。 | |
1. 结果简况表 |
根據樣表填寫切合要求的全部结果 | ||
2. 学位质料简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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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授位挂号表(一) | 按填表說明要求填寫,學位辦審核論文修改通過後,提交至學位辦 | ||
4. 授位挂号表(二) | 按填表說明要求填寫,學位辦審核論文修改通過後,提交至學位辦 | ||
5. 导师对论文的评价表 | 按樣表要求填寫 | ||
6. 学习结果单 | 審查結果一欄須寫明“達到畢業學分要求”,核人一欄不能爲空,須蓋研究生成績專用章 | ||
7. 开题、中期、预答辯表 |
已由學院統一保管的,可不取回。離校存檔前,注意檢查填寫是否完整,學院審核簽字蓋章是否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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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答辯资格审查表 | 填寫完整,學院審核簽字蓋章,學位辦審核論文修改通過後,提交1份至學位辦,由學位辦留存 | ||
9. 学位论文 | 獨創性聲明和使用授權頁師生簽字,可訂書機簡裝,學位辦審核論文修改通過後,提交1本至學位辦 | ||
10. 学位论文自评书 | 實名,博士生簽字 | ||
11. 專家評閱书 | 系統內導出,只需要審核“通過”的評閱書(一般5份,即不要修改後重審及差异意答辯的評閱書) | ||
12. 质疑问题回覆及修改说明 |
按模板要求填寫,博士生及導師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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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学术结果证明质料 | 與系統內學術结果證明质料上傳要求一致 | ||
9 | 答辯備案 |
博士答辯應提前備案,並公示至少2天。如遇特殊情況,請提前至少3天聯系學位辦。 備案填寫路徑:GMIS→结业与学位→博士答辯→存案申请 (该按钮仅"學位辦終審"通事后可见) |
根據《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學位授予實施細則》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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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答辯備案 審核 |
學院、學位辦依次審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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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答辯 |
各學院組織博士生進行答辯 |
答辯前請检察答辯法式及答辯秘書須知。請注意收集非在職人員身份證號、銀行卡號及開戶行,在職人員工資號等答辯費報銷所需信息。答辯後: |
12 | 學院審議 |
每年6月10日、12月10日前後 |
具體時間由各學院分委會自行部署 |
13 | 學校審議 | 每年6月25日、12月25日前後 | 答辯通過後、校委會審議前,可根據個人需要辦理答辯通過證明 |
14 | 授位公示 |
研究生院網站公示授位名單 |
公示期一個月。公示期內,可根據個人需要辦理授位公示證明 |
15 | 領取證書 | 公示無異議,公示期結束後,方可領取 | 學位辦不對學生個人發放證書,證書領取事宜請咨詢學院研究生科、研究生院研究生治理辦公室 |
如有其他疑問,請聯系學位辦,地址:清水河校區主樓B2-417A,電話:61830142。
研究生院學位辦
2021年9月1日